各位市民:
为切实守护好您的“爱心款”,筑牢公益慈善领域的反诈“防火墙”,维护广大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和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网上赌博平台特发布以下温馨提示:
一、谨防“捐赠返利”“公益刷单”等诈骗陷阱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慈善”“公益”的旗号,以“捐赠返利”“公益刷单”“公益理财”“配捐”等为诱饵,诱导市民群众参与,骗取市民群众财产。主要表现如下:
(一)“捐赠返利”骗局
不法分子通过各类微信群、QQ群发布“做公益任务赚钱”“捐款返利”等广告,宣称“低投入、高回报、献爱心”,诱导市民群众在正规平台向真实公示的公益项目进行小额捐款。受骗市民完成捐款截图后,骗子会按时兑现小额返利,同时指导受骗市民以“未成年人误捐、操作失误”等理由向慈善组织申请全额退款,让受骗市民形成“捐款保本、额外赚钱”的错误认知。待受骗市民彻底放下戒备后,不法分子以“专属通道”“双倍返现”“高额返利任务”为诱饵,发送私人收款码或陌生链接,诱导受骗市民进行大额转账,资金直接流入不法分子的私人腰包。
(二)“以买代捐”骗局
不法分子从网络上收集山区贫困老人、留守儿童、流浪动物等“卖惨”视频或图片素材,经过剪辑拼贴后,配上“给山区老人拍一单吧”“给孩子们买件衣服”等煽情文案,以“购买指定商品即视为向慈善机构捐款”为名,或是挂载显示“下单默认直发山区老人”“自用勿拍”“爱心帮扶”等标题的商品购买链接,营造“以买代捐”假象,诱导市民群众“做好事、献爱心”来购买所谓“产品”,实际商品钱款未给到对应人群,而是直接落入不法分子的口袋。
(三)“配捐”“公益理财”骗局
不法分子利用大病患者急于获得资助或捐赠的心理,以掌握某基金会“配捐”项目、“公益理财”项目的名义,诱导患者只要在相关平台进行捐赠,就可以获取基金会的“配捐”资金。前期受骗患者小额资金投入得到一定金额收益,不法分子通过欺骗手法打消患者的顾虑和怀疑后,以高额回报的承诺继续诱骗患者追加大额资金,待受骗患者筹措大额资金转入平台后,却发现平台无法提现或账户冻结,不法分子也彻底失联。
(四)“假冒慈善组织劝募”骗局
不法分子会冒用、伪造知名慈善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和相关标识,通过制作与正规慈善组织官网高度相似的虚假网站或发布虚假的募捐项目,诱导公众扫码或点击链接捐款;或冒充工作人员在街头手持印有知名慈善组织标志的募捐箱和“工作证”,声称正在开展公开募捐,诱骗公众进行现金捐赠。
二、“四招”教你防范公益慈善领域骗局
请广大市民朋友擦亮双眼、提高警惕,用好以下四招,守好自己的“爱心款”,让爱心不被利用。
(一)认准官方渠道,核实募捐资质
进行捐赠前,务必通过“慈善中国”(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cszg.mca.gov.cn/),查询发起募捐的组织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募捐活动是否真实以及募捐活动是否已完成备案、公开募捐备案号是否一致。广州市民可优先选择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广益联募”,该平台由广州市广益联合募捐发展中心运营,是民政部首批13家全国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中唯一入选的慈善会信息平台。
(二)牢记慈善本质,拒绝高额回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慈善捐赠的核心本质在于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任何声称通过捐赠可以获利的、承诺大额捐赠并要求预付费用的,市民群众都要提高警惕,避免因“天上掉馅饼”的诱惑而上当受骗。
(三)谨慎对待转账,避免冲动捐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依法不得撤销。公益捐赠属自愿行为,一般情况下捐款不能退回,请市民群众捐款前谨慎思考,深思熟虑,切忌冲动盲目捐款。如遭遇诈骗,请及时报警,并且注意保存、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
(四)发现违法诈捐,及时举报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市民群众如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可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或向网上赌博平台反映。